关于加强校园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

  • 2018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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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教职工的摩托车及各类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需持有车辆铭牌。未办理铭牌前,车主应主动出示本人校园卡后方可入校。

二、学生的自行车在办理车辆铭牌后可以入校,其他类型车辆禁止入校。

三、后勤餐厅及商户人员驾驶电动车、三轮车、自行车入校时需穿工作服并主动出示有效证件。

四、共享单车禁止进入校园。

 

 


保卫处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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